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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名青少年“吃钢丝球”敲诈餐

本报讯(记者 吴宗泽 通讯员 岸政)两个月内,9名青少年接连在武汉5家餐馆都“吃”出了钢丝球,以此手段共骗了补偿金1.3万余元。一名餐馆老板报警后,9人先后落网。记者昨日获悉,9人均获刑,其中有5人还是未成年的在校学生,他们行骗是受社会青年唆使,想搞点“零用钱”。

小秦、小华(化名)等5名少年都是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某高职学校的学生,他们均未成年,最小的年仅16岁。在校期间,他们结识了社会青年邓某、王某、杨某、熊某。在邓某的唆使下,9个伢准备用“吃钢丝球”的方法“赚零用钱”。

今年3月的一天凌晨,邓某、小秦、小华、王某、杨某等6人,事先准备好钢丝球丝,来到前进四路一餐馆内宵夜,进餐时,他们将钢丝球丝放入盘中,再叫来服务员质问。之后,店老板无奈下补偿他们2200元。

尝到甜头后,他们在今年3月到4月6日间,又分批窜至沌口、汉阳等处的餐馆,故技重施诈骗得共5100元。

4月12日晚8时,江岸区二七路一餐馆内,邓某等6人最后一次作案,欲敲诈老板6000元“赔偿”。但老板当场报警。警方赶到后,查出他们原是“惯犯”,6人当场被抓。之后,剩下3人也相继落网。

江岸区法院一审认为,邓某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共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,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其中,邓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。另有5名同犯未满18周岁,可从轻处罚。故依法判处邓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,其余8人刑期在1个月零3天至1年不等。